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付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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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同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 大同市高级技工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荣超纵容亲属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015年至2019年,荣超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工程转包、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严重破坏营商环境。荣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2月,荣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云冈区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田建中,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晓东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019年至2020年,田建中、徐晓东2人分别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田建中、徐晓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田建中、徐晓东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阳高县司法局原三级调研员荆建林侵害企业利益问题。2019年至2021年,荆建林经办阳高县2020年清洁能源“煤改电”项目期间,以解决单位经费不足为由,违规向中标企业及项目承揽人摊派费用并收受好处费,严重侵害企业利益。荆建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荆建林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4. 平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场准入二股原股长杜永涛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2019年至2023年,杜永涛利用职务影响和职权便利,在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新设和注销业务时为多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严重破坏政务服务环境。杜永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杜永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 大同市原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智荣损害公平公正营商环境问题。2005年至2017年,张智荣利用担任益兴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市廉租办主任、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存量房回购、安置房分配,廉租住房建筑工程、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多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张智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张智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以上5起典型案例,有的向企业摊派费用、侵害企业利益,有的将权力作为牟利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有的“亲”“清”不分,违规收受财物,对于这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