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是第34个“全国助残日”。恰逢此时,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日前收到了一位身体患有残疾的受援人送来的一面感谢锦旗。

今年年初,家住华阳路街道的胡老伯(化名)在办理家属户籍等事宜时因缺乏相关监护人手续而陷入僵局。打听了一圈,对法律事宜仍搞不清楚的胡老伯家人决定来到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听完他们的陈述,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委派律师及工作人员上门,前往到当事人家中了解详细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

经过详细询问,律师得知,目前,胡老伯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作为法律援助受援人,他还可以享受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免申即享”的惠民政策。

原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胡老伯需要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这项鉴定属于司法鉴定费用补助范围,鉴定机构当即为胡老伯免除了2000余元鉴定费用。

5月15日下午,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胡老伯家中开展回访时得知,经过法院判决,已经指定胡老伯的姐姐为其监护人,解决了他多年来的困扰。

“残疾人是社会特殊困难群体,他们的身心健康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浩瀚介绍,2023年,该中心受理各类涉残案件8件,提供上门服务12余次,接待各类涉残咨询解答200余人次,同时还帮助2位残疾人受援人获得“免申即享”的政策,有力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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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作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力量,法律援助成为残疾人司法保障工作的重要方向。

对此,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推出了一系列暖心举措,秉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宗旨,妥善办理涉及残疾人权益的各类案件,如积极推进“数字法援”建设,涉残案件可在线申请;与区残联建立合作机制,及时回应残疾人的法律需求,安排律师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涉残法律援助案件,优化涉残案件受理流程;定期前往辖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方便残疾人就地、就近寻求法律帮助等。

今年,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还被授予“上海市残疾人之家”。今后,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将联合区残联,努力推广“15分钟法律服务圈”,让残疾人可以享受到更加精准、便捷、可及的法律服务,让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律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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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

撰稿:闫 漫

编辑:竺嘉茹

责编:高 琴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上海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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