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5月15日消息,大庆市瀚森燃气有限公司因擅自取用地下水,被大庆市红岗区农业农村局处罚人民币0.3554万元。

据公告内容,大庆市瀚森燃气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和《黑龙江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2023年版)》,大庆市红岗区农业农村局做出了罚款0.3554万元的决定。

大庆市瀚森燃气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构成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违规行为。处罚决定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4日,决定书文号为岗水罚〔2024〕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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