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公共垃圾箱内胆接连“不翼而飞”,本是服务民生的东西,怎会离奇消失?汉寿警方介入调查,原是“有人”悄悄作案盗窃后变卖。

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查明真相擒贼,垃圾箱内胆失窃,不仅影响了我们环卫工人工作,也造成市容市貌不洁....”。2024年5月13日上午11时许,汉寿县环卫所两名工作人员来到汉寿县公安局龙阳派出所,将一面印有“神速破窃案 人民好警察”的大红锦旗送到办案民警郭富强手中,以表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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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龙阳派出所接到多起报警,反映城区街道多处公共垃圾箱内胆被盗,既给环卫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也影响了市容市貌整洁。案情虽小,却事关民生,办案民警郭富强一刻不敢懈怠,加班加点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通过走访调查、调取监控,办案民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许某友(男,66岁,汉寿县崔家桥镇人)身份信息。

5月13日上午10时许,在全面掌握了许某友的活动轨迹后,警方立即部署抓捕行动。经过蹲守布控,在其位于龙阳街道护城社区的家中,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许某友抓获归案。当场追缴尚未及时销赃的垃圾箱内胆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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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许某友,无固定职业,生活十分拮据。2024年4月中旬,他在街上拾荒时,无意间发现路边的公共垃圾箱是铁质材质,具有一定的回收价值。于是心生“贪念”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实施盗窃。

经过酝酿、踩点,许某友趁人不备,利用废弃纸壳作掩护将垃圾箱内铁质内胆迅速取出后离开。得手后,再回到家中将内胆用工具敲成碎块,并以废铁价格进行销赃、变卖,违法所得300余元。

初尝甜头的他,胆子越来越大,短短20余天作案4起,盗窃垃圾箱内胆4个。

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友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盗窃、破坏、损坏公共设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莫因一时“贪念”,误入歧途。汉寿公安温馨提示广大居民朋友们:日常生活中一定要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如发现身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积极检举揭发。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