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就近期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向3名救助申请人发放了3.5万元司法救助金,及时缓解了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起到了化解社会矛盾、彰显司法温度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实现了检察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3名被救助人系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近亲属,他们的亲人在交通事故中身亡。肇事者酒后无证驾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在判决生效后无赔偿能力,致使被害人近亲属无法通过诉讼渠道及时获得赔偿,生活陷入困境。3名被救助人中有退役军人、未成年人和农村困难妇女,因此在办理该案时,检察机关与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力协作,强化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的紧密衔接,有效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为3名救助对象解决上学、就业、养老、低保、军人优待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综合救助格局。

据悉,今年以来,师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深化未成年人、困难妇女、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持续抓好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农村困难妇女救助政策落实,推动最高检和全国妇联联合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持续走深走实,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近两年来,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共计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2户、农村困难妇女15人、未成年人8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乡村振兴提供检察助力。

下一步,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树牢高质效办案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进入检察环节的民生案件,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代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