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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有关社会群体的研究,免不得首先开宗明义。法语中具有权威性质的《拉鲁斯辞典》将雇员定义为“在办公室、行政机关、商场或某私人机构内工作”的人员,但就法国对德占领的特殊背景而言,该词的意义具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各阶段所指意义不尽相同。

“德国雇员”的社会学定义与历史源起

就词源学上来看,“雇员”这一词近代最初被奥诺雷·德·巴尔扎克在其1838年出版的小说《公务员》中用来指代公共行政人员。后来“雇员”的词义演变成了指代“一个有一定职位、地位的人”或者“将某项工作托付给某人完成”的意思。

与德语中的“职员”(Angestelle)一词类似,“雇员”的词义越来越强调一种与工作内容相关的依附状态。从19世纪到 20 世纪,在“工人”与“雇员”之间发生了词义上的分离,人们开始普遍认为“员”与“工”之间存在差异。

在1909年的法国,雇员问题最早的关注者之一,阿德里安·阿尔托认为:“为雇员做出定义并非轻而易举之事……就雇员的正式词义来讲。只要不是工人皆可属于此类,故而其范围太过宽泛,我们便不得不对其中所出现的阶层做出过多的分类,从而造成麻烦”。

在此之后,莫里斯·霍布瓦赫提出了一套新理论, 认为代表性才是“高级雇员”社会状态的要点所在。在他看来,这些高级雇员有时会代替雇主进行领导或是技术方面的监管,这是他们在这里技术活动中被指派为雇员或者小公务员的原因所在。

高级雇员作为下属生来就是负责执行的,而不需要做出过多的思考,也没有真正的自主性。让他们与工人相区别的,就是他们只在非其自发的事务中行使自己的技术

与这位法国学者相似,德国的弗里茨·克洛纳也提出了一项基于“代表”理论的“雇员”定义,即雇员是执行那些原来由雇主实行的职能的人。

以上这些理论大多构建在“脑力劳动”“体力劳动”的差别之上,在很长时间里对“雇员”和“工人”的定义产生了深远影响,从20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合作者”这一词常常被用以形容某些雇员的地位特殊性,来体现其与雇主的“代表”关系。

二战以后,这种建构在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区别、雇主“代表”理念上的“雇员”定义日渐受到当代法德社会学家的质疑。在德国,于尔根科卡指出,社会学理论在雇员方面尚存欠缺,为此他对不同国家的雇员状况进行了深入的对比研究。

所谓工作场所,可以是具体空间,也可以是某一机构体系亦或是特定的活动范围,其在雇员身份的界定中是起决定性作用的要素。

这一定义较之于前人的理论更具灵活性,其适用范围甚至可以同时涵盖以往理论中的那些“脑力劳动”者以及部分实际上主要进行“体力劳动”的成员。

单纯就“雇员”一词的字面意义来看,作为“雇主”一方,法方军政府实际上赋予了法占区所有德国人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雇员”共同身份。他们必须服从军政府的令行禁止,为法占区的行政治理服务,满足法国的利益要求,来换取占领者对于战区安全、秩序与供给的保证。

然而,即便对于那些法方军政府直接任用的德国人来说,“雇员”这一身份的构建也是渐进性的,这主要是法方占领者传统仇恨与战后占领的历史背景变化所致。再者,随着法方当局高度集中的权力构架形成,以及德国方面中央行政管理机构在法占区的缺失,“雇员”这一身份在许多情况下实际上被有意放宽了。

在部分占领阶段中,这一身份既包含了法方军政府中设立有正式职位的德国人员任用,也涉及德方地方临时政府内的德国公务员。这些公务员实际上也是由法方当局在监管任用。这些德国公务员成了法方当局的“代表”或是名义上的“合作者”,负责执行那些本应由占领者承担的职能。

此外,部分敏感范围内对德国人的任用。比如,外籍军团在法占区征召德国人作为雇佣兵之举--也体现了法国军方以法方军政府为“雇主”名义出面,利用德国人力的灵活性,以此满足其“事业”,亦即法国战后初期海外军事行动的需要。

从社会学方面来讲,这些或直接或间接从属于法方军政府并由其运用的“德国雇员”在法占区构成了一个特殊现象,在占领时期形成了一个“法方军政府德国雇员”的潜在共同社会身份。由德国人负责具体执行某些职能,并在法方占领当局影响下指派的职位上为法占区行政治理而服务。

“德国雇员”的历史源起

自法军攻入德境之初起,任用德人的先决条件便随着法国境遇的变化法国对德政策的确立逐渐形成。从外交方面来看。三大盟国的排挤与盟国内部在管制德国理念上的分歧,迫使法国不仅要反对“全盘占领德国”的方针,还不得不在对德问题盟国争议中采取“不合作”态度

法方军政府拒绝完全承认波茨坦达成的决议,并且维持着法占区的独立自主地位。也就使得规避盟国禁令,自行雇佣德人之举具备了理论上的可行性

从政治方面来看,为了确保法国的传统安全,保持法方军政府高度集中的行政体系有效运行,法方领导人乐于从直接或间接途径任用驯服的德国人。他们能够毫不迟疑地贯彻执行上级的指令,不像基层的法国官员那样容易形成“地头蛇”的现象,或是受到占区以外因素的影响。

最后,从经济方面来看,重建法国经济的重担需要大量德国赔款来支撑。加之这个“袖珍占领区”产能有限,迫使法国人要尽其所能地对法占区的一切资源加以利用,德国人的人力资源自然也包括在内。

同样要注意的是,占领期间,法方军政府内部军官派与民事官员之间长期为占区行政主导权而龃龉不断。内部斗争转移了占领者高层对于德国人任用问题的注意力,影响了各派政策的兴废与理念的实行。

“德国雇员”的次级群体存在于诸多方面领域之中,法方军政府对其加以招募所依照的基本原则是统一的——他们必须是“善于服务者”。这一定义是由马克·希尔勒做出的,在他看来,这些人是“法国最后唯一会优先寻求的一类德国人”。

在法占区里,这意味着这些德国人必须为法方军政府服务,为法国的利益服务,而不是为了型国管制委员会这类依照《波茨坦协议》建立的盟国机构而工作。因为法国并不完全承认这类组织。

该群体在法占区的存在还得益于一些特定的例外政策,因法方占领者的需要是这一群体存在的唯一必要条件,而该群体的所作所为也正是为满足这些需要而作出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