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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协同

长宁构建化解劳动争议新格局

近日,长宁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携手长宁法院及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同化解一起涉及劳动者权益与企业损失赔偿的复杂纠纷。该起纠纷通过委托调解机制和协议转化机制在多方努力下圆满解决,为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树立了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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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缘由

2024年初,劳动者李某(化名)因被某设计公司无故辞退而向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约赔偿及未结算的年假工资。然而,设计公司以李某工作失误导致项目损失为由,反提诉讼,使原本单一的劳动争议演变为复杂的法律纠葛。面对这一挑战,长宁区仲裁委与法院沟通,决定引入委托调解机制。这一举措不仅能避免当事人在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多次往返奔波,更是在源头上促进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争议化解

长宁区非诉中心调解员陈凤英和葛绍明接受委托后,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和对人民负责的初心,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深入沟通。调解员从双方证据出发,通过分析利弊、耐心疏解等方式,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兼顾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设计公司同意支付经济补偿,而李某也承担了适度的赔偿责任。为确保调解成果的法律效力,区非诉中心与法院紧密协作,将调解协议转化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调解书,至此,双方因“你来我往”产生的劳动争议和民事诉讼,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得以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次纠纷的成功解决,不仅是长宁区大调解机制高效运作的生动展示,更是司法机关与调解机构协同作战,探索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又一重要成果。长宁人民调解将继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社会平安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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