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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式执法”,执法人员故意扑到车辆引擎盖上截停车辆;逐利型执法”,下达罚没指标,乱罚款、滥收费;执法不规范,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执法“寻租”,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近年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较大成效,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时有发生。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到2024年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进一步彰显了改革的力度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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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交通执法人员”直接扑向车辆前机盖,“碰瓷式执法”引发热议。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行政执法是“距离”群众最近的工作之一,牵扯面广、影响范围大,更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必须多角度多层面进行规范,加强监督,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中感受到规范文明、公平正义。高速公路测速标识、测速设备设置不合理,限速值设定不合理,有的地方专门出台文件进行规范;超限超载执法容易随意,有的地方引入前端智能感知交互技术,让执法更客观、更高效……强化监督、完善制度、加强培训、技术赋能,才能形成规范执法的强大势能,让依法合规成为习惯、刻在心里、落实到行动中。

同时,包容审慎,应成为行政执法的重要理念。当下,经历疫情冲击,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无论是普通劳动者还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大家都不容易。今年初,上海一家客运公司的营运车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等级评定,按规定应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让企业意外的是,执法部门调查后,认定是首次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且企业意识到问题后全力配合整改,决定不予处罚。行政执法,“罚”是手段不是目的。如果法律规则存在需要裁量的内容,应结合具体情形进行理性权衡,以实现宽严相济的执法个案正义。

不断优化对尺度的掌握,让执法兼具温度与力度,才能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更好涵养社会对法治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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