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这是屈原坚强不屈的气节,这是他对心中信仰的执着追求。对于善,有人奉为圭臬,有人弃之如敝履,有人愿意为之付出性命。

英雄的结局会是什么,荣归故里、功成身退或是受人敬仰。但是我们今天介绍的这位英雄,结局却是无比凄凉,他最终在南宁一家医院的19楼纵身一跃,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这位英雄曾经登上过南宁日报,甚至被表彰,被媒体簇拥采访。然而最后却因为见义勇为时自己的身体后遗症,以及生活所迫,走上了这样一条毫无退路的断头路。

这位英雄是如何成为英雄的?又是如何被逼迫最终跳楼轻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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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身一跃的逝者

2005年8月4日,南宁某医院的楼顶站着一个男子,将近一米八的大高个,身上瘦得仿佛只剩了一层皮,他一边向着楼顶的栅栏走去,一边嘴里念念有词“我就是个拖累”。

楼下的群众看到之后,慌忙朝他挥舞手臂,劝他不要冲动,并且立即拿出手机报警。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像我们在电视里看到的那样,等到有警察来苦口婆心相劝,最终成功救下轻生者。真正抱了必死念头的人,往往等不到警察赶来,因为他们一心求死,毫无挂念。

这位跳楼者名叫韦兆安,今年才年仅25岁,他是这个医院的一位患者,而一直陪着韦兆安的是他的弟弟。这个弟弟对哥哥是既崇拜又敬佩,在他心里,哥哥就是他的精神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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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兆安的弟弟需要去打工,不能一直陪在哥哥身边,这天他早早前来,在哥哥床边炫耀自己的工作又能挣多少钱,让哥哥安心治病。弟弟削了一个苹果,自己却舍不得吃一口,都递给了哥哥。

然而他在聊天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哥哥韦兆安眼中浓郁得化不开的悲伤,那是悲伤到绝望的目光。韦兆安握着弟弟的手,轻声嘱咐弟弟。

“弟弟啊,是哥哥对不起你,一家的重担都落在了你的肩膀上,我就是这个家的累赘,以后你照顾好爹妈,也别给自己这么多压力了。”韦兆安的弟弟以为是兄弟知心话,也没有多想。

弟弟陪着韦兆安坐了一会就要走了,走的时候,哥哥虽然身体虚弱,但是还是好好躺在病床上的活生生的人。等接到消息再来医院的时候,哥哥就成了一具摔得血肉模糊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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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现实弟弟无法接受,他蹲在地上抱头痛哭,他不明白自己从小一直崇拜的哥哥,怎么走到了如今的地步。他的哥哥是英雄,不仅仅是他心中的英雄,甚至是上过报纸的英雄。

见义勇为的英雄

韦兆安这个名字对广东珠海人来说应该都不陌生,大多数人可能在报纸或者新闻上看到过这个人,当时韦兆安见义勇为的事件可谓是家喻户晓,有的孩子父母甚至以他为教育榜样。

韦兆安并非广东人,他离家来到珠海打工,大城市发展快机会多,韦兆安兄弟这样对父母说,于是父母也就放任他们趁着年轻去闯一闯。

韦兆安没有很高的学历,但是身手不错,身材也是健壮有力,于是他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他找到了一份适合他的职业—保安。保安保安,保卫一方平安,这是韦兆安工作之后刻在骨子里的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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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他正在值班却听到远处一位女士呼喊有人抢劫,韦兆安二话不说就冲上前,自己凭借着好身手占了上风,谁知这抢劫犯居然还有帮手,两个同伙走上前来加入缠斗。

突然一道亮光晃了一下韦兆安的眼睛,接着就感觉小腹一凉,原来歹徒还带了匕首,韦兆安并没有退缩,依然死死抓着歹徒不肯松手,为了逃脱,歹徒又刺了韦兆安几刀。

难以忍受的疼痛让韦兆安松了手,在一旁被抢的黄女士,见到倒在血泊中的韦兆安立马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虽然医生及时赶到,从死神手里抢回了这位见义勇为者的一条命。

但是韦兆安身体还是留下了难以愈合的伤口,以及繁杂的后遗症。这件事情很快被媒体争相报道,韦兆安当时还在医院,四个月动了大大小小三次手术,医生将他的身体缝缝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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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院期间,有许多人来看望他,鲜花和果篮堆满了他的房间,黄女士也来感谢他的见义勇为,记者更是刚送走一批就又来一批。当地政府给他颁发了见义勇为证书,并且奖励1万块。

一时的风光无限,让韦兆安受宠若惊,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善意之举能够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因为当时出手只是自己选择,从来不是为了奖励。

风光无限只是一时,再伟大的英雄也逃不开柴米油盐,经历过鲜花和掌声之后,有些痛苦依然只能一个人悄悄往肚子里咽。

生活窘迫的穷鬼

韦兆安的伤势很严重,凶狠的歹徒划破了他的肚子,五脏六腑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住院那几个月,韦兆安甚至无法下床,直到过去了好久,他才能一瘸一拐的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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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兆安的身体状况不允许他再从事体力工作,甚至连站立时间长都会难以忍受。但是一些需要脑力的工作,他更是做不来,他没有高学历,没有灵活的脑子,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健壮的体格。

现在的他如同一个废人,连生活甚至都无法自理。自从出事之后,一直是弟弟在照顾韦兆安,虽说是值得骄傲的事情,但是他怕父母看到之后为自己担心。

韦兆安一共姐弟3人,还有一个患精神分裂的姐姐,而爷爷奶奶身体年迈,父母也是被长年累月的劳作累垮了身体。正是看着家中为生计发愁,所以兄弟二人才选择来广东打拼。

现在韦兆安出了事,所有的责任都是弟弟一个人抗,看着每日早出晚归,回来还要给他擦洗身子的弟弟,韦兆安心中十分愧疚。弟弟嘴上说着不碍事,但是韦兆安有时却能看到他一个人偷偷抹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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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见义勇为奖励的一万元也是杯水车薪,还没有拿到手里捂热,就寄回了老家,给突然出车祸的爷爷治病。

可惜祸不单行,老家传来了消息,韦兆安母亲病了。母子连心,韦兆安知道如果并非重病,他的母亲是不会让他们俩回去的。于是两人买票回家。

走的时候还是意气风发、充满斗志的小伙子,回来的时候却成了一瘸一拐,像个风烛残年的老人。韦兆安的母亲看到儿子,拉着他的手失声痛哭。

母亲的病情,以及二老眼中的心疼让韦兆安陷入了自责,在这日益增加的精神压力下,韦兆安的身体又出现了问题。自从出院之后,他小腹就一直隐隐作痛,本以为是伤口要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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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一天,韦兆安突然腹痛得直不起身体,家人连忙将他送到了医院。经过医生检查,是肠粘连,并且严重的话可能会危及生命,情况很紧急,需要送到大医院进行治疗。

可是做手术需要钱,而韦兆安家现在最缺的就是钱,年迈的爷爷奶奶需要钱,精神病姐姐需要钱,母亲病重也需要钱。可家里现在能挣钱的只有弟弟,只有这一个经济来源,却要维持一家人的开支。

世界上只有一种病,那就是穷病。而这穷病既是重病,也是毫无出路的尽头。韦兆安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从19楼跳下,一个25岁的青年早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韦兆安从没有后悔过自己见义勇为,即使时光重来,他依然会选择阻拦这场犯罪。英雄已逝,留下了无尽的思考,有人谴责韦兆安的工作单位,有人指责黄女士的离开,还有人在思考制度需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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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关于见义勇为,我国法律又有哪些规定呢?

法律分析:

首先,韦兆安路见不平,对黄女士施以援手,是见义勇为行为。

关于见义勇为的定义,是不顾自身安危勇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保护我们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个人利益的行为,利益包括财产或者人身安全。

毫无疑问韦兆安的行为是属于见义勇为的,他为了黄女士的财务安全,与抢劫犯作斗争,不顾及自身的安全,这样的行为是值得我们敬佩敬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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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黄女士作为被保护者,也就是受益人,对韦兆安的医药费应当承担一部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也就是说歹徒应该承担责任,而黄女士则是应当给予一部分的补偿。如果韦兆安有请求的话,黄女士是需要去承担部分医药费的。但是适当补偿并非全部补偿。

最后,是三个劫匪所犯的抢劫罪事实,三名劫匪依靠非法手段,掠夺黄女士财务,这是构成了抢劫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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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劫匪当众抢劫,并且在韦兆安制止时仍然没有丝毫的停止,并且携带管制刀具,甚至是造成了人员重伤。根据抢劫的金额,以及情节的严重性,三人是必须严惩的。

韦兆安的死虽然是自愿的选择,但是他们三人的犯罪行为也是间接原因,即使无法受到法律的惩罚,他们也将会受到良心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