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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网络安全 共享网络文明】

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相关部署要求,邹城公安持续发力,重拳出击,全力遏制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乱象,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现将三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2024年1月,王某某偶然拍摄到两段带有他人人像并涉及个人隐私的视频,随后发送给孟某某。孟某某为展示自己消息灵通,将两段视频转发至90余人的一微信群中,相关视频引发网友关注,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个人隐私,对他人名誉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邹城公安已依法对王某某、孟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

5月5日上午,姜某某在上班途中因行车问题同他人发生争执,为泄私愤,在群成员达500人的村居微信群中,发送自己拍摄的他人车辆照片,并对其进行侮辱谩骂,言辞粗鄙。相关行为引发网民关注,严重损害了他人名誉,对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邹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

5月13日16时许,孙某某在酒后无故拨打某单位办公电话十余次,并对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进行骚扰辱骂,言辞粗鄙。相关行为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对他人心理造成不良影响,扰乱了该单位正常办公秩序。

邹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孙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对自己网络言行负责,保持理性思考,拒绝“按键伤人”,共同维护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环境。

来源:邹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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