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5月20日这一天因为谐音“我爱你”而备受青睐!为充分满足广大婚姻当事人的登记需求,现将丰镇市政务服务大厅婚姻登记窗口“5·20”办理结婚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5月20日上午8:00开始 ,下午根据群众办理量,窗口工作人员将酌情延长办理时间。

二、办理地点:丰镇市政务大厅三楼婚姻登记窗口,办理人员需先到政务大厅一楼登记相关信息并领取顺序号,按顺序号办理。

三、所需材料:(一)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集体户须持机打户口簿原件或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原件或户口簿本人页上记载户籍详细地址原件或户主页与本人索引页一并复印件上在其中间加盖户籍管理部门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的原件)。(二)双人红底近期合影照片(2寸、3张),严禁使用经过修整或PS合成的照片。(三)军婚:军人一方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现役军人的军人证件(有效期内)、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四)双方为省外户籍须一方出具在本辖区半年以上居住证。(五)再婚当事人请携带好丧偶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更改为丧偶)、离婚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更改为离异)或法院生效的司法文书。

四、咨询电话:0474-3268056。

丰镇市政务服务局(中心)

2024年5月16日

来源:丰镇市政务服务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