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的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医生仿佛在一个很尴尬的局面,给病人治好了,病人觉得是应该的,治不好就要闹。医生觉得苦觉得累,病人也觉得被骗了钱,交的钱太多。所以产生了纠纷,原因也就是以下几点。

第一,对于医生来说,医生的态度有时候会很不耐心,很多事情都没有说清楚,感觉像庸医,态度不好。

医生态度为什么不好?因为没钱,医生从学医到主任医师得三十年左右,到了主任医师才是真正出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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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没钱,国家为什么不多给医生发钱呢?医生这么少,不是国家没钱,是因为现在的医学教育良莠不齐,有好有坏,不像美国医生那样的精英教育,甚至前一两年专科学校都能培养医生,绝大多数水平极低,不陪发这么高的工资,连累其他医生一起受苦。和这有相同处境的还有老师,不过这两年老师待遇高了不少。

再者,患者方面为什么仇视医生,因为看病难,看病贵。相比较于美国比例十分高的医疗保险,中国这一方面还差的远。掏了这么多钱,废了这么大的难,还没把病看好,是我我也要和医生闹啊。改革开放前医疗纠纷是现在的零头,为什么?因为那时候看病不花钱。

还有一点就是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医疗事故举证倒置,就是病人告医生不需要自己提供医生犯了错的证据,而是医生自己证明没犯错……诉讼成本的底下使得医疗纠纷越来越猖獗。

以前的医疗界,就是一个黑社会。坑蒙拐骗是小医疗业主的普遍行为,高诊疗费,勾结药代赚钱十分普遍,医生之间“官官相护”,毕竟都是老师同学的,导致患者是处于弱势。现在医疗教育水平提高,只有本科开设医学,以后会是一本,现在也几乎没大有缺德的医生,不过庸医也是有的。但患者却改变了弱势的地位,是医生人人可杀几乎成了共识。要知道一点,无论好坏,医生都是希望把病给治好的,你们交的医疗费现在基本没有进医生的口袋,医生基本是吃固定工资的。

对于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我还有以下想法

我自己对于医疗纠纷预防以及处理机构的看法

我认为,医疗纠纷因为医疗的专业特殊性不同于其他的普通民事纠纷。只有专业的医师鉴定才知道医师是否对患者产生了侵害。但是由于患者不信任医师鉴定医师,而且由卫生部门参与平息,又有包庇的嫌疑。所以,我提倡建立一个直属政府并脱离于卫生部门的独立机构负责此类事件的预防以及处理鉴定,取缔现在的双轨制,取消医学会和司法鉴定中心,使临床医生脱离开相关领域。下面我简述一下这个部门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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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部门也姑且称作医学会,但是其内容与当今的医学会完全不同。其目的如下:第一,监督医疗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规范。第二,负责对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第三,负责向法庭及协调机构提供证据及证明材料。第四,负责医患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工作,接收患者的投诉与医生的辩解,将患者疑虑的地方解释清楚明白。

要建立这样一个医学会,首先,国家教育部门在医学院校设立一个专业,教授法医鉴定学知识,和对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知识,以及教授与医疗相关的法律,以及行医过程中的规范。单独设立专业就是要和普通临床医生从大学阶段就进行区别,以防产生关系。单独设立学科就需要医学教育专家编写出适用于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教材,划定伤害等级。以及法律学专家根据伤害等级制定相应的处罚法规。培养出针对这一方面的人才。要求这方面的人才懂得行医规范并能够鉴定医疗事故,并且和医院的临床医生没有直接的关系。

培养出相应的人才后,这些人就进入医学会。一部分进驻医院,负责接收患者的投诉,协调医患之间的关系,而且负责对医生开药做手术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查,不合规范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另一部分呆在医学会,负责对医疗事故的鉴定,病历以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和人民法院检察院的沟通。

而且医学会负责协调医患双方的关系,按医学会鉴定的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赔偿,具有和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同等效力。如果涉及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或造成重大伤亡后果的涉医违法犯罪事件,自动上报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及鉴定结果。医学会还要负责为被患者投诉的医疗从业人员挽回名誉,索要赔偿相关事宜。

在医学会处理过程中,邀请投诉人以及相应专家参与,进行监督,提出意见,不服可按规定向上级医学会转移处理。

医学会隶属于人民政府,由国家财政拨款建设并拨发工作人员薪酬。

对于当今医疗制度法律法规的几点建议。

首先,对于以学生的道德法律教育要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医学生要懂得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医德的重要性,培养出高尚的医德。树立学生重视和患者沟通的思想,做到耐心细心,并且懂得保护自己,会将治疗的风险,可能出现的情况清楚地告知患者,并签署协议。对于医疗从业人员,要定期考核其是否了解相应医疗规章。

其次,对于医疗纠纷的发生,要从严处理,不能一概赔钱了事。并且设立法律,对于不走正规程序医闹的人,无论医疗侵害是否属实,都要从重处理,对于伤害医疗人员的,不仅要追究其伤害人身生命健康的罪行。而且要额外加重处罚。而且,对于投诉医师产生医生医疗事故并且造成一定影响的,无论大小,一定要消除影响,挽回名誉并正式公共道歉,严重的进行相应的赔偿。防止因为诉讼的无成本造成的医疗纠纷激增。

另外,对于恶意将医务人员推向社会对立面,恶意诽谤污蔑医务人员的媒体,组织,个人,一定要给予严肃处理。乱世必用重典,现在的医患关系领域已经几乎可以称为“乱世”了。某些媒体以此炒作,博得眼球的行为,给医患之间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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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断开医生与药物以及外科手术的利益链条。是否需要进行手术由一名医生诊断与判断,而手术的实施由另一名医生做,这两名医生要随机搭配。薪酬由医生诊断的数量或手术实施的数量决定。如果诊断错误,后一名医生有权进行申诉协调。而内科医生的薪酬要与药物断开关系,由接待病人的复杂程度以及数量和病人反馈的诊断治疗质量决定薪酬的多少。适当提高医疗工作人员的薪酬,能够符合医疗工作人员的付出。

对于医疗战线从业人员最重要的一点建议

我认为,避免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沟通。沟通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桥梁,沟通只要到位彻底,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医疗纠纷都可以避免。

我先说几个案例。第一个案例,怀孕女医生在给病人做心肺复苏按压遭家属捶打致胎盘早剥。病人解释说他妈要死了,打人怎么了。病人对医生太过不尊重,这是一点。其次,如果医生在救人之前和家属说一句:我这是救你妈的命!我不救她,她就真死了!难道家属还会捣乱?还会有反驳的理由?第二个,长治暴力伤医案。只因已经交接完病人的医生三天不见面,病人家属就持刀袭击。如果医生事先沟通好,说因为无法推脱的公务已经不能负责病人,已经妥善转交给另外一个医生治疗,不会耽误病情,请见谅,难道家属还会怀疑她不关心病人来无理取闹?所以医生要将与患者有关的事情,有必要的一定要完完本本,清楚明白的告知病人或其家属,而且因为社会上仍存在居心不良的人,所以,为了保护自己,医务人员时时刻刻要记得签协议,签法律文书,防止治病之后翻脸不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