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件,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情况:
1. 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如果案件案发经过、犯罪事实无法查清,或者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人构成虚开发票罪的犯罪事实,检察院可能会因此而决定不起诉。
2. 案件违法情节较轻
对于违法情节较轻的小案件,如果被告人没有其他犯罪记录,检察机关可能出于教育挽救的目的,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 自首情节明显
如果被告人当庭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有重大立功表现,检察院可能因此而对其不起诉,依法从宽处理。
4. 证人证言矛盾、指控存疑
如果关键证人证言存在重大矛盾,或者指控内容存在明显疑点,为了慎重起见,检察院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5. 侦查程序存在重大违法
如果案件侦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为了维护法律权威,检察院可能出于纠正违法的目的而不予起诉。
6. 案件移送管辖权有异议
对于一些管辖权发生变动的案件,如果有异议,检察院可能先行不起诉,待重新确定管辖后再决定是否起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总之,对涉嫌虚开发票罪案件不予起诉,主要是出于事实不清、情节轻微、从宽处理、程序违法等原因的考虑。但检察机关作出该决定,也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