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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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公司于2021年9月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总金额180余万元。甲公司于2021年12月底完工,并通过了乙公司组织的竣工验收。根据工程结算,乙公司应付工程款共计220余万元,已付100余万元,下剩工程款110余万元未付,甲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诉讼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阅读案件材料,发现案件事实清楚,经联系双方公司,均表示愿意调解解决纠纷,但乙公司提出因路途遥远、内部人员紧张,存在到庭困难,希望能够网上开庭。鉴于案件类型虽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但涉及当事人不多,案件事实清楚,且各方均无争议,采取网上开庭方式既能减少当事人诉累,亦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于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利用“云上法庭”组织开展线上调解。经调解,最终双方就剩余工程款金额及支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并于“云端”签字确认。至此,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顺利化解。

近年来,金塔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妥善化解涉企纠纷案件,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审判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努力为企业有序发展、经济高效运行保驾护航。(张陈华)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