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海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政府决定:

任命刘海龙同志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邢台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聘)职务;

任命孟四政同志为邢台市政府督查专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吴文艳同志为邢台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邢台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梁岩同志为邢台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赵金其同志为邢台市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郝丽双同志为邢台市商务局副局长;

任命陈冀江同志为邢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谷殿钊同志为邢台市数字信息技术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旻昍同志的邢台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飞同志的邢台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连路同志的河北顺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免去张能斌同志的河北顺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李振考同志的河北邢襄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莉同志试任邢台市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韩守华同志试任邢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已于2024年3月期满,经研究,同意以上2名同志按期正式任职。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来源: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