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

双方育有三名子女

黄某怀孕第三胎时

发现陈某与吴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且吴某多次收取陈某的赠与转账

黄某诉至法院

请求判决吴某返还

受赠与的全部财产及利息

江城区法院生效判决认为

陈某未经黄某同意

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9万余元赠与吴某

该赠与行为基于婚外情关系

违背公序良俗

且侵害了黄某的合法权益

赠与行为无效

遂判决吴某返还受赠的

全部款项9万余元及利息给黄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官说法

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关乎着社会和谐稳定,夫妻之间应恪守忠诚义务,珍视家庭、互敬互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陈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显然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陈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既违反了公序良俗,亦侵犯了黄某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无效。法院将法理、伦理、道德相统一,对第三者插足婚姻并从中牟利行为给予否定评判,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新时代婚姻家庭观的司法体现。

资料来源: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