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警方通报“胖猫”跳江事件,认定了女方谭某不构成诈骗,而更重要的是胖猫的姐姐涉嫌侵犯女方隐私,导致女方谭某被网暴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受警方的进一步处理。

认定女方构不成诈骗,有两点:

一、两人是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了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

二、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

因为诈骗罪是需要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而谭某都没涉及、也没有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所以不构成诈骗犯罪。

而姐姐这边可就不乐观了,通报中提到她操控舆论:认证大号怀念弟弟,小号曝光谭某个人信息;找人代写文案以博取网民同情;有选择性地截取聊天记录,显示谭某“是捞女+骗子”;购买流量提升事件热度。

就选择性地截取聊天记录,我们作为旁观者,很容易会被误导,如只截取了胖猫转给谭某的流水,没有给你看谭某也有转给对方及其家人的流水。再如跳江前,谭某明确表示拒绝“胖猫”的转账,根据微信的沟通谭某回复“你转给我那些干什么嘛”“你还小,你也是要用钱的,游戏也不能打很久,你要把钱都自己存起来,为自己的以后做打算,别给我”。

这些细节如果全部展开,舆论不会一边倒。所以证据除了讲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还要完整性,只有当关键证据完整呈现,我们才好对一个事件的善恶黑白作理性的判断。

现在胖猫姐姐的账号粉丝已经涨至最高290余万个。而姐姐的行为导致谭某被网民攻击辱骂。如果没有这次通报,这样的攻击应该还在继续。

通报是说选择性的截取聊天记录,没有编造,虚构,姐姐的主观恶意会小一些,再加上警方可能顾及她是出于为弟弟讨个说法,但开始的途径错了。要处理她的话,应该不涉刑,可能会是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