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印发《意见》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

本报讯(通讯员郑先志)5月6日,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向检察机关提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监督工作中形成的调研报告、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等资料;检察机关发出的重要检察建议等及时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视察调研时,可以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检察机关开展检察监督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加强与代表的日常沟通和交流。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双方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必要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检察机关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议题、开展执法检查的建议,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提供制度供给的,可以提出立法建议,推动源头治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监督事项,符合条件的,检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并及时反馈;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建议的公开听证、磋商办理等环节。(郑先志)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