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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检察院会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执法、社会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协作,全方位维护特定群体权益。

《意见》聚焦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等3类15个监督重点,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明确对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拒不整改的,要加大协作力度,优化工作流程,完善技术细则,用最小的治理成本实现精准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诉源治理。

《意见》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业务交流、联席会议5项协作机制,还明确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在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障领域的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政策、重大案事件,听取重大线索办理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意见》同时明确,检察机关可聘请住建、民政和残联等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专业支持。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祝长英 尚文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