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欣

老有所养,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近日,民政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从预收费这一小切口切入,进一步规范发展机构养老,释放三重深意。

其一,应民声以安民心。养老钱是老有所养的重要保障,提高养老资金安全水平,有助于老年人安心舒心养老。将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全口径纳入监管;对破解“一床多卖”“退费难”、超长期限预收费等问题精准出招;对押金、会员费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和风险保证金等方式管理……意见通过一系列实招、硬招,给老年人的钱袋子再加安全阀,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其二,划底线以正本源。养老机构的宗旨是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意见通过明确收取要求、使用用途、退费管理方式、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为预收费划红线、立标尺、明确负面清单,一方面让监管有规可依,有效堵塞不法分子假借预收费非法集资的渠道;另一方面促进养老机构诚信合规运营有章可循,规范引导行业秉持服务初心,向健康、有序、专业的方向迈进。

其三,净生态以促发展。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养老机构发展关系到2亿多老年人口特别是40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晚年幸福,关系到老年人家庭的生活质量,是直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大事。意见一手抓正向扶持引导,一手抓规范管理,填补全国层面监管制度空白,以强化跨部门协同、全链条监管,释放出持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