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即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增强全社会对《条例》的知晓度,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5月20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管局围绕《条例》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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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要从《条例》的内容和亮点展开宣传。重点向市民介绍了《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细化和补充,强调了直播间消费、预付式消费等方面的新规,明确了消费索赔的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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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一位市民说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必须有强大的法治保障。相信在不断完善的法治建设过程中,我们的消费环境将会越来越好。

广安区市场监管消保股负责人称,此次宣传不断增强了全社会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知晓度,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自我保护、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局面。

该局副局长赵波介绍道,《条例》的施行构建起了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共同治理体系,强化了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消费维权职责、消协组织公益职责,完善了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和消费争议解决体系,统筹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支持经营者依法经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同形成了“一法一条例”框架体系,进一步夯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根基。(石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