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伊通社、《德黑兰时报》等伊朗媒体当地时间5月19日报道,受大雾天气影响,伊朗总统莱希当天乘坐的直升机在伊朗西北部地区发生“硬着陆事故”,因通行困难和天气条件恶劣,搜救行动面临挑战。
5月20号根据伊朗方面的消息,伊朗总统莱希及伊朗外长阿卜杜拉希扬在直升机事故中罹难。坠毁的直升机上共载有9人,无人生还。
死去的高官除了伊朗总统莱希之外,还包括伊朗外长阿卜杜拉希扬,东阿塞拜疆省长马利克·拉赫马蒂,伊玛目穆罕默德·阿里·阿勒哈谢姆。
另外死去的五人分别是正副飞行员、一名机组长、一名安保负责人和一名保镖。
虽然这么多伊朗的国家领导人集体去世,但对伊朗政体的实际影响并不大。原则上说伊朗总统没有实权,国家真正的权力是掌握在宗教领袖哈梅内伊和革命卫队的手里。
所以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安抚伊朗民众“无需担心”,他表示,国家和政府的工作不会受到影响。伊朗副总统也宣布已经代行总统职责。
至于为什么说伊朗总统的死亡正常情况下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就不得不特别介绍下伊朗与众不同的政治体制。终身任职制的最高领袖和民选产生的总统,从不同角度上来说都是“国家元首”,但两者意义却完全不同。
伊朗的政治体制是法基赫制度,国内也翻译成伊斯兰宗教学者治国体制,主要的特征就是政教合一,由足够学识与威望的宗教学者出任最高领袖,在伊朗国家中享有最高的权力与地位。
根据伊朗的宪法,法基赫制度的特点在于:
1) 确定立法权只属于真主。
2) “教士(毛拉)依据古兰经和真主的传统发挥永恒的领导作用”。国家最高领袖只能由教士担任。
3) 虽然实行的是全民普选制,中央和地方议会、总统都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并设立了三权分离原则。但又设立了许多凌驾于民选机构之上的宗教机构,例如司法机构领导人由宗教领袖直接任命,设立宪法监护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总统、议会议员,并对选举和议会通过的法案是否符合宪法和伊斯兰教义有最终裁定权。
4) 监护会的12名成员有一半必须是教士,另一半由领袖自行任命。还有个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负责解决议会和宪法监护委员会之间的分歧和冲突,委员会成员也是由领袖直接任命等。
而伊朗最高精神领袖,又称伊斯兰革命领袖,根据伊朗宪法,最高领袖负责划定和监督“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总体政策”。最高领袖也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并控制伊朗的情报和安全机构,只有他才有权力宣布战争或和平状态。同时,他还有权任命和解雇司法部门的领导人、国家宣传机构负责人以及伊斯兰革命卫队的最高指挥官,且终身任职。
所以虽然伊朗宪法中规定政权形式是总统制,总统是法律规定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但实际上领袖的地位和权力远远凌驾于直接选举产生的伊朗总统。
如果最高领袖逝世或者因身体原因无法行使职权,将由一个由88名伊斯兰教高阶神职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选举或罢免,而这88名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是由最高领袖控制的宪法监护委员会决定的,所以也是以最高领袖的意思为准。
伊斯兰背景的半岛电视台也称伊朗真正的元首是宗教最高领袖,伊朗总统更像是个总理,其主要任务就是制定国家的经济议程。
不过当前的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在1981年至1989年就曾担任伊朗总统,而失事去世的莱希因为也是神职人员出身,青年时就参加过1979年的伊朗伊斯兰革命,算是根正苗红的元老级人物,深得哈梅内伊信任与器重。当年在2021年总统大选时,所有主要竞争对手都被最高领袖下属的“宪法监护委员会”提前排除了竞选资格,让他无挑战当选;再加上他和革命卫队的关系也很好,普遍被认为是哈梅内伊的第一顺位接班人。
虽然相对来说莱希此时遇难,对伊朗政坛的影响要比前几任总统大一些了,不过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哈梅内伊的儿子,多数人认为他的去世并不会影响未来最高领袖的接班安排。
另外说下伊朗总统莱希也是北大的名誉教授,不知道北京大学是不是也要发个讣告?
关于这次飞机失事,硬要说和美国还真脱不开关系。因为莱希乘坐的直升机是产于美国的贝尔212型直升机。贝尔212型直升机是一款1968年首飞的双桨中型多用途直升机,伊朗于1976年巴列维政权时期购买,已经是架机龄快50年的老飞机,这些年因为制裁的原因,伊朗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再获得这这种直升机的零件和维修保养服务,很可能有飞行隐患。
最搞笑的是飞机失事坠毁就坠毁吧,还叫硬着陆。直升机里的硬着陆是指在可控的情况下比正常着陆时更大的垂直速度和力撞击地面,看现场视频明明就是大雾情况下撞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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