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半月谈原创内容

民政部近期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起舆论关注。低收入人口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精准认定和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帮扶怎样实施?半月谈记者就此专访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蒋玮。

半月谈记者:《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是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蒋玮:部署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回应社会关切、群众期望的重要举措,是协同相关部门共同筑牢民生底线的现实需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为落实这一部署,2023年10月,《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39号文件”)出台,明确了低收入人口范围,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强化监测预警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等工作。此次《通知》出台,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稳步推进该项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更好地实现兜底线、稳预期目标将发挥重要作用。

半月谈记者:谁是低收入人口?怎样动态监测?

蒋玮:搞清楚谁是低收入人口,是各级民政部门的首要任务。39号文件采用枚举法,明确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可以说,目前低收入人口的概念已经涵盖了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和有潜在生活困难或风险的人员。确定了低收入人口范围,就要对其基本生活状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收入、财产、就业、健康等,特别是生活困难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进行预警,并将相关信息推送有关部门。

《通知》进一步明确,要积极拓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内容,增加核对数据项;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模块,增设劳动能力、劳动条件、劳动意愿以及饮水安全、住房安全等标签;健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做到实时监测、及时预警。

半月谈记者:如何分层分类开展救助帮扶?

蒋玮:39号文件对低收入人口如何分层,按什么标准分层,以及如何分类实施救助作了明确。所谓分层,就是按照困难程度将低收入人口划分为不同圈层。第一圈层是最困难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是指符合“三无”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低保对象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成员;第二圈层是低保边缘家庭。他们的家庭人均收入虽然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并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第三圈层是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也就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又在医疗、教育等方面有较大支出的家庭。此外,低收入人口还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

所谓分类,就是对不同困难类型的低收入人口给予差异化救助帮扶。针对第一圈层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主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必要专项救助;针对第二、第三圈层的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主要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同时,对遭遇各类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通过这种制度设计,不同圈层的救助对象获得的救助政策有所不同,帮扶力度也有差异,能有效防止和避免“悬崖效应”,形成梯度救助格局。

《通知》进一步明确在全面开展认定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结果反馈的工作流程,及时将低收入人口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产业帮扶等需求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帮扶链”,实现多部门协同分类施策实施救助帮扶。

半月谈记者:低收入人口认定和监测工作进展如何?

蒋玮:民政部指导各地抓紧完善政策、细化举措、健全机制,推动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方面,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目前,全国19个省份出台了关于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及救助帮扶的配套文件或落实措施。江西等地细化了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认定措施,江苏、江西、广东、青海等地出台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和救助政策。

另一方面,加快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该平台集成了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系统、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和“救急难”信息服务平台。目前,覆盖全国、统筹城乡、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定期更新的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已经形成。

半月谈记者:目前全国有多少人被列为监测对象?

蒋玮: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监测对象达到8015万人,占总人口的5.7%。其中,低保对象4047.8万人、特困人员473万人、获得救助帮扶的低保边缘人口728万人、获得专项救助的刚性支出困难人口584万人、未纳入基本生活救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349万人、获得救助帮扶的其他困难人员838万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纳入动态监测不意味着就要给予救助帮扶,监测的目的是“防风险”,是为了更好地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因此监测对象比实际给予救助对象的范围要更大些。

下一步,我们将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为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监测的基础上,将更多有潜在困难或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比如,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对象,以及已经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满两年的对象等,也要进行风险监测。

半月谈记者:姜磊

责编:褚孝鹏 / 校对:秦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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