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闫峰春)5月17日,以省委宣传部文明创建处贺聪梅为组长的省“创文”测评督导组,对兴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测评督导,肯定了兴平市“车让人·人守规”“一盔一带”文明交通行动成效。
“非机动车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前主动礼让行人”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成果,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文明安全防线,切实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事故防范能力,连月来,兴平公安交警精心组织、多点发力,从防控源头风险入手,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 “车让人·人守规”“一盔一带”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积极引导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努力营造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
期间,兴平公安交警冒着烈日坚守在路面上,向过往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讲解交通安全出行常识,深入剖析了驾驶机动车不使用安全带、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驾驶员开展警示教育,并现场演示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引导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头盔就是护头盾”的交通安全意识,倡导文明安全出行理念,提示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倡导文明出行。
在文明劝导活动中,市交警大队领导亲自到“一盔一带”点位进行督导检查,对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劝导教育,通过讲解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及发生事故时安全头盔对头部起到的重要作用。同时,让骑行未佩戴头盔者观看兴平公安交警发布的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让群众充分认识到酒后驾车、无牌无证、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提醒交通参与者自觉从思想上重视交通安全,杜绝麻痹大意,从行动上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交通陋习。
通过劝导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规意识,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营造了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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