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女子在儿子结婚3年内,陆续向儿子儿媳转账180万,让孩子们装修以及养育孩子等开销。不曾想,房子装修好第三年,儿媳就提出离婚,女子拿出180万欠条,要求儿子儿媳共同偿还。儿媳却说钱是赠与,双方对簿公堂,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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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会想看着自己的孩子结婚,有一位女子也是不例外,当她看着自己的儿子结婚后,也是非常的开心,儿子结婚后为了让儿子的家庭长久也是有自己的小心思。
在自己儿子结婚的三年内,陆续给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转账180万,主要就是给儿子和儿媳妇在生活上的衣食住行。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她的儿子与儿媳妇因为琐事闹的要离婚,这下子她也就是不同意了,甚至要儿子和儿媳共同偿还180万。
原因在于儿子和儿媳妇结婚是租房,并没有自己的房子,所以在买房还是其他的费用都是由她来出的。
当儿媳妇要离婚后她自然就不肯了,甚至要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共同偿还她转账的180万,于是将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告上了法院。
儿媳妇自然不肯认夫妻共同偿还这个事情,儿媳妇认为这是女子自己给他们的,并不是他们强求要的,所以不应该偿还这笔钱。
可讲的还是老的辣,女子还是懂女人的,她是陆续转账给自己儿子和儿媳妇钱,给这个钱属于借给儿子和儿媳妇,而不是无偿给的。
并且女子每一次的转账都会让儿子写借条,如果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能够好好的过日子,可能她不会拿出此事来说,一直会存着。
看着女子拿出的借条证据,无论是女子的儿子还是儿媳妇都无话可说,只能说女子为了家庭也是付出了自己的牺牲。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女子转账属于借钱给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那么他们借女子钱是应该要还的。
再就是借钱的时间都是在夫妻结婚后,已经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怕是夫妻之间要离婚了,这个债务也是要两个人共同偿还的。
事情也来了反转,女子的儿媳妇认为只有丈夫的名字而没有她的,代表她不知道这笔借款,于是她否认这笔债务的出现。
经过双方拿出的相关证据,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女子的诉求,虽然女子转账都让儿子签字,可并没有儿媳妇的字,不能证明双方达成借款合意。
再就是女子的钱都是用了夫妻生活上,而女子并没有要求儿子和儿媳妇还钱,也就意味着脑子儿子单方面签的借条来要求儿媳妇还款是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信。
虽说女子的行为是为了自己儿子的家庭好,可女子的行为也过于极端了,夫妻双方因为琐事发生矛盾是避免不了的,有的是双方相互谅解彼此,还有就是作为婆婆应该从中进行协调。
(信息来源:现代快报——《小夫妻闹离婚,公婆持10张借条起诉:还我们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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