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轻狂时

违规驾驶摩托车

飙车“翘头”、炫技耍酷

自以为拉风帅气

却不知

翘头”炫技不仅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还引起群众极度反感

更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

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2024年03月07日13时53分,年仅13岁的龙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在东兴市东兴镇广场路政府宿舍前路段与同伴“翘头”炫技,不料轮胎打滑,失去控制,碰撞停靠在路边的小型轿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未成年学生骑摩托车“翘头”炫技!酿事故!东兴交警严厉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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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学生骑摩托车“翘头”炫技!酿事故!东兴交警严厉整治!

为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5月16日下午,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城东派出所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前期,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召开校园整治分析研判会,与派出所、教科局进行沟通交流,共同探讨分析校园周边道路状况,对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学情况全面摸底排查,落实针对性的整治措施。行动中,大队在东兴市第三中学、江平中学开展“地毯式”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学校周边未成年违规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行依法查扣。

此次行动,共依法暂扣电动自行车、摩托车215辆,有力打击震慑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东兴交警与教科局、学校建立协作机制,对交通违法的中小学生进行联合劝导、定期通报和登记约谈。同时,持续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对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保持“严管、严控、严查”的高压态势,严查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校园道路交通环境,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

防城港公安交警提示

未成年人请注意!!!

1.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

2.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3.未满18周岁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小轿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二轮摩托车等)上路;

4.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5.驾驶非法改装车辆玩特技、追逐、耍酷,不仅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还会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影响群众生活。

学生家长注意!!!

坚决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下学。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请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不要给未满16周岁的学生购买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保管好家中车辆钥匙,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给孩子驾驶。同时家长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以身作则,骑乘电动车或摩托车时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积极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配合公安交警、教育等部门以及学校的安全管理,共同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学生违规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行为,进一步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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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何秋芸

编辑|林佳莉

校对|胡振纯

责编|杨姗姗

审核|陈 宁

终审|黄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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