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

关于刘海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政府决定:

任命刘海龙同志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邢台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聘)职务;

任命孟四政同志为邢台市政府督查专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吴文艳同志为邢台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邢台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梁岩同志为邢台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赵金其同志为邢台市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郝丽双同志为邢台市商务局副局长;

任命陈冀江同志为邢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谷殿钊同志为邢台市数字信息技术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旻昍同志的邢台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飞同志的邢台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连路同志的河北顺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免去张能斌同志的河北顺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李振考同志的河北邢襄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莉同志试任邢台市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韩守华同志试任邢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已于2024年3月期满,经研究,同意以上2名同志按期正式任职。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沧州

孟村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

孟村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

胡希渤同志为孟村回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现予公告。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秦皇岛

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同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管理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张同刚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刘俊强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所所长职务;

李鸿飞同志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县商务局局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杜大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商务局局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主任职务;

刘永峰同志任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田立柱同志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胡兴宇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赵林涛同志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王凤文、韩兴娜两名同志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杨学兵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黄金海岸旅游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齐桂娥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志勇同志任县黄金海岸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杨海军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平生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总统计师职务;

白永江同志任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闫俊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政治处主任职务;

白东宇同志任县招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檀向晨同志不再担任县招商中心主任职务;

王丹同志任县招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大勇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招商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志坚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卫东同志任县职教中心校长;

赵利军同志不再担任县职教中心校长职务;

万凯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苏越梅同志任秦皇岛国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比照正科管理,试用期一年);

贺玉刚同志不再担任昌黎工业园区管委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赵林涛同志县行政审批局局长、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局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王凤文、韩兴娜两名同志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来源:长城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