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整治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

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

连日来,各级消防部门

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柳州、梧州、来宾多名车主

被行政处罚

柳州

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

在对辖区融水县天鸿城小区

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

发现两名业主

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内

消防监督员立即通知业主

将两辆电动自行车移至规定的停放区域

同时对两名业主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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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类违法行为

融水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办法》

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决定给予两名业主 处警告行政处罚

梧州

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

在对位于蒙山县太阳城进行检查时

发现有业主将电动自行车

停放在首层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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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办法》

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决定给予该业主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宾

来宾市忻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防火监督员在针对辖区内 检查时

发现忻城县一家医疗器械经营部

一楼梯间内

违规停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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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类违法行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办法》

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忻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车主进行了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同时,防火监督员对其进行了

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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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我们在享受电动自行车出行

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不能忽视火灾隐患

引发的惨痛教训

请勿在疏散通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

停放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