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展了反展了,当地安公通告说是正常恋爱,谭竹真惨,谭竹才是受害人……”

“笑死,XX电视台、XX日报、XX社都转发了,还不能说明说情况嘛……”

一位浑身风尘味的女网友,奔走相告到处转发重庆安公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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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转给我那些干什么嘛”“你还小,你也是要用钱的,游戏也不能打很久,你要把钱都自己存起来,为自己的以后做打算,别给我”

王莽篡汉,曾9次推辞当皇帝。宋江话事梁山,也几次三番推辞当带头大哥。谭竹嘴上不要,身体很诚实,终归是收下了胖猫的血汗钱。

仔细读完 通 告, 满篇春秋笔法,谭竹俨然成了一无辜的人,是胖猫连累了她,或许法律上无懈可击,但公道自在人心,在我看来,谭竹不但没有洗脱捞女嫌疑,反而是做实了。

当然,捞女,也并不是一个法律框架内的词汇。双方是不是正常恋爱,算一笔账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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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1年11月,谭竹主动联系胖猫,到24年4月,胖猫被分手跳江,满打满算29个月,一共126周。

不算胖猫送给谭竹最新款的iPhone等礼物,期间胖猫一共转账给谭竹79.9万,谭竹回转29.7万,支付宝小荷包胖猫多支取谭竹7.1万。胖猫跳江之前,谭竹一共从胖猫净入79.9w - 29.7w - 7.1w = 43.1万。大约平均每年18万,平均每月1.5万,平均每周3400元。

注意,这不是共同开销,而是一方净转给对方的。

有人说两人谈恋爱,这点钱不多,算正常范围。

这要看花钱的是谁,王思聪泡妞,一天转给对方43万确实不算多,对于胖猫,则远超正常范围。

给大家一个参考,杭州的大学,浙大不清楚,其他几个比较头部的高校,30岁到35岁之间的非热门理工科副教授,一年平均净收入(公积金 + 房补 + 工资 + 年终奖)也就20万左右,35岁以内的讲师(人均985博士),收入只会更低,你觉得他们谈对象,会给对方一年净转18万?

关键谭竹认识胖猫的时候,自己25岁,胖猫才18岁,到24年4月胖猫被分手跳江,也才刚过21岁生日一个月。期间谭竹基本没上班,就靠胖猫养着,基本吃喝拉撒住穿绝对用不了这么多钱,完成是索取无度,吃干抹净。

但凡稍微有点教养的家庭,都不会这么索取,就算胖猫硬要给,也不能收,即便收,也只能临时保管,分手的时候,大头应该还给人家。

胖猫1米76的帅小伙,7+2,白+黑,天昏地暗打游戏赚钱,吃10块钱的外卖,因为长时间坐立,一度体重达到200斤,这用命换来的钱,都上贡给了谭竹。 谭竹不 是捞女是什么?

俗话说捞有捞道,宁要富人的零花钱,也不要穷人的血汗钱。43万对王思聪而言,也许就是一天的零花钱,花了就花了,开心最重要。对胖猫而言,是真真血汗钱,卖两年命才能赚到这么多。

骗、捞穷人的血汗钱,穷人真会跟你玩命,杀人或者自杀,就算本人自愿,他家人也不会放过你。

谭竹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胖猫去世后两后,在当家安公调节下,谭竹同意返还7w(开店) + 6.6w(跳江之前转账) = 13.6万给胖猫父亲,双方达成和解。

胖猫姐姐返回湖南后,查看胖猫手机,发现谭竹从胖猫身上捞到的钱,远不止这13.6万,加上思念弟弟,于是策划网络讨伐谭竹,舆论发酵后,按通告说法,差额最终也要回来了,谭竹终归是付出了代价。

至于通告长篇大论说猫猫姐姐和妹妹如何策划网曝谭竹,属于小题大做,不过失去亲人的正常反应,当然,这里面也夹杂了她们的私心。

胖猫的死,跟家庭、他的成长经历很大,但谭竹绝对脱不了干系,谭竹被网曝一点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