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在古代,流放不只是对罪犯的惩罚,也是对随行的官员的考验。

犯人被流放到千里之外,历经艰辛的旅途,风餐露宿,忍受着万般磨难。

官员们必须时刻看管着犯人,保证他们顺利到达目的地,同时也要确保他们的安全。押解途中少有交通工具可用,只能步行跟随着犯人。

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大多数官员一听说要押送流放的犯人,都会极力避免。

然而,也有例外的情况:当被押送的是女性犯人时,很多官员会改变他们的态度,争相要求去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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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其中是否存在一些不为人知的规则?

流放制度,又称流刑或发配,是一种古代刑罚方式,将犯罪者放逐到偏远地区,进行苦役或被奴役。

在我国古代五大刑罚中,“笞、杖、徒、死、流”之一。

在这五种刑法中,流放可谓独具特色。

因为它不仅让罪犯在途中受尽饥寒之苦,身心遭受双重折磨。

“流放”历史悠久,可以追溯至春秋时期,从秦朝开始被列入法典,到两汉时期被纳入朝廷法典。

然而,当时社会法制不健全,流放并非主要刑罚方式,没有固定规则和形式,往往是例外使用,发展不完善。

直至隋唐时期,上层统治者建立完善法律系统,流放刑罚正式应用;随后在宋明清时期根据社会秩序进行调整。

然而,无论何朝何代,一旦被判流放,必然是一种苦不堪言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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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的地点通常都是偏远贫瘠之地。例如,我们耳熟能详的苏轼曾被流放到惠州、儋州等地,他在诗中写道:“九死南荒吾不恨,兹游奇绝冠平生。”

古代南方被称为“蛮夷之所”,并不像今天那样繁荣发达。环境恶劣,气候湿热,原始丛林中满是猛兽猛虫,中原百姓少有涉足之地。

“九死南荒”一词,令人心惊胆颤,可见其艰难之处。

举个例子,《甄嬛传》中曾描述甄嬛的父母和妹妹被流放至宁古塔,这并非虚构,宁古塔真实存在于明清时期,位于今日黑龙江地区边境的严寒之地。

冬季漫长,风雪肆虐,极度寒冷,对体弱者来说,被流放至此与被判死刑无异。

不论南北,流放之地总是偏远恶劣,对囚犯而言是极大的折磨。

他们每日需步行数十里,背负沉重枷锁,日夜奔波,艰难度日,生存条件极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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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朝代中,囚犯在被流放之前通常要经历其他形式的刑罚,因此在出发之时已是身心受创,而在流放途中则承受更多的折磨,导致一些人在半途就不堪重负而死亡。

据宋律记载,囚犯在被流放之前,常要受到二十大板的鞭刑,然后带着伤口流血涌出,顶着疼痛之苦向流放地方前行,而且途中不得医治。

《明史》中也有记载,朝廷流放囚犯时会给他们戴上二十斤重的枷锁,并封好封条,直到到达目的地才能解下。

《大清律》对流放的规定更为详细,规定每日行进五十里,三千里的距离限定在两个月内完成,二千五百里的距离则限定在五十天内完成。

换句话说,一旦被判流放,不论身体状况如何,都必须每日行进五十里。

鉴于如此艰苦,或许押送男性囚犯会更轻松些。那为何官差们更喜欢押送相对弱势的女囚呢?这与当时的时代背景密不可分。

在流放制度成熟后,除了一些轻罪的普通百姓会被判流刑外,更多的是朝廷官员中犯错误的显贵们才会受到这种惩罚。

流放相比死刑更为宽容,君王们为了展现自己的宽容之心,常会选择宽大处理,免除重臣的死罪,改判为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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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社会以父权为核心,男性多为入仕者,而女性地位普遍较低,大多受困于家庭内部。然而,若父亲或丈夫被判流放,女性也会因此成为囚犯。

女囚身份意味着她们通常身体状况较差,尤其是那些生活在深宅大院中的上层女子,更为柔弱。

对于押送官差而言,押送囚犯并非易事。需要防止逃跑、防范劫囚、确保行程顺利完成,这是一项劳心费力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