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保密防线

维护国家安全

2024年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 保密宣传教育月★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紧密结合保密宣传教育月“贯彻落实保密法,你我都是护密人”主题,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干警保密知识测试、发放宣传手册、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多措并举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保密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广大人民群众的保密观、安全观意识也得到普遍增强。

3月15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新修订《保密法》、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保护、失泄密典型案例等内容,强调党的领导是保密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原则,进一步增强了“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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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密宣传教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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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院保密委员会围绕国家安全与保密工作、新修订《保密法》、保密工作形势与任务等方面,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保密知识测试,进一步加深干警对日常保密工作及常用法律法规的认知,确保干警掌握必须的保密知识技能。

4月15日,组织干警到锡林浩特市草原公园法治广场,进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新修订的《保密法》等各类宣传手册,向群众讲解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日常保密注意事项等内容,为保守国家秘密、保障国家安全构筑坚强的人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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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会同包联的新华社区在世纪家园小区对居民开展保密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发放新修订《保密法》宣传彩页,使社区居民进一步了解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都不可推卸的责任,牢固树立国家安全高于一切,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的观念。

保密宣传教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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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保密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新修订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保密工作政治责任,持续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干警保密意识,确保审判业务等工作与保密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文字:宋佳梦

责任编辑:侯玉丽

审核:陶卫江、牛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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