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秋圆 发自北京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文件对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作出系列部署。文件对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招标投标、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有哪些针对性政策举措?

“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天(5月21日)举行的5月份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回应南都记者,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对未来一个时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主要思路和重点举措进行了全面部署。对于公平参与、营商环境等问题,《意见》也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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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

李超表示,第一个方面,是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针对各方面关切的招标投标领域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意见》从完善政策、规范招标行为等角度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在政策制定方面,《意见》提出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规范招标投标政策制定,从源头上减少排斥、限制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同时,开展招标投标法规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对存在所有制歧视、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的规定,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在招标行为方面,规范招标计划发布,鼓励提前公示招标文件,同时加大招标文件随机抽查力度,对异常招标文件进行重点核查,减少招标文件中隐含的不合理限制条件。

第二个方面,是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针对各方关于加强招标投标领域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期盼,《意见》作出了一系列具体安排。在压实监管责任方面,《意见》提出要在尊重行业和地方实际的基础上加强协同高效监管,通过编制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等方式压实行政监督部门责任,并由地方政府按照领域归口、精简高效的原则明确主管部门和监管责任。在完善监管体系方面,招标投标领域的违法乱象与标前标后的管理不规范存在紧密联系,对此,《意见》提出强化多层次立体化监管,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协同监管,加强招标投标工作与投资决策、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通过这些举措,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同时,《意见》提出要完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移送线索的标准和程序,更好形成监管合力。

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意见》还提出加快推广数字智能技术应用,制定全国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加快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全国互认,推广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同时,优化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运营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李超称,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意见》各项任务和举措落地,加快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