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秀清带队赴庆元县,对《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武,副县长张延洪陪同或参加座谈会。
《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对丽水市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保护利用措施进行了规定,并对违反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行为设置了相应法律责任,为丽水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目前,庆元县共有17个国家级传统村落、3个省级传统村落、12个市级保护村落。
检查组一行实地走访了屏都街道蔡段村、五大堡乡西川村、濛洲街道大济村,了解村庄格局、自然风貌、人文底蕴等保护利用情况。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庆元县政府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以及住建、文广、农业农村、消防等部门、乡镇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咨询专家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对推进乡村振兴、延续历史文脉、提升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传统村落守护好、发展好、维护好。要高位谋划。明确各职能单位的工作职责,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保护利用工作走深走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庆元实际,聚焦重要环节精准发力施策,加快推进风貌管控、基础设施、防火防蚁、危房修缮等,不断推进活化利用、以用促保。要建立保护机制。整合相关政策、资金、资源,切实理顺传统村落保护体制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投资投劳,创新探索保护传承新路径,让传统村落焕发时代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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