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 来源:财政部云南监管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云南监管局扛牢抓实财会监督主责,通过“三坚持三聚焦”提升会计监督工作成效,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一、坚持从严治学,聚焦理论抓学习

云南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云南监管局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明确会计监督的总体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要求相关处室及时跟进学习最新的财会监督政策文件,组织干部职工交流分享心得体会,把强化学习当作一种工作方式,以学促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云南监管局选派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财政部组织的各项线上线下培训,并在开展会计监督专项检查前,邀请行业专家和业务骨干担任讲师,就检查程序、工作方法、重点领域等方面对检查组成员进行系统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提升监督队伍的能力水平,不断丰富干部职工在财会基础理论和会计监督检查实务等方面的知识储备。

三是强化经验总结。云南监管局要求干部职工及时总结会计监督工作经验,提炼好举措好做法,借助参与集中统一审理这一宝贵机会,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向财政部有关司局和兄弟监管局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结合云南监管局实际情况形成适合自身的工作方法,切实做到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会计监督工作成效。

二、坚持目标导向,聚焦任务抓检查

云南监管局坚持目标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财政部具体工作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路径、质效兼顾,把做好会计监督检查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云南监管局认真参与财政部组织开展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分管局领导担任检查组组长,每周审阅检查工作周报,召集检查组成员召开周会,共同研讨难点、疑点问题,倒排路线图、明确进度表,在确保按时完成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把握好全面与重点的关系,明确检查重点,突出检查成效。

二是坚持质效兼顾。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高质量完成会计监督工作,云南监管局对于查出问题的证据链条是否完整、依据是否明确、定性是否恰当等进行严格把关,在充分尊重被检查单位的反馈意见基础上,客观公正形成对查出问题的认定意见,确保会计监督检查的工作成果经得起检验。

三是积极建言献策。云南监管局分析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财会监督调研中掌握的情况,从监管角度分析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实务问题、判断企业是否取得控制权的难点、如何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进行区分等问题,形成有价值的典型案例、专题材料上报财政部,强化会计监督检查的成果转化。

三、坚持求真务实,聚焦重点抓调研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安排相关业务处室开展会计监督调研,对中介机构、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等主体发放调查问卷和调研提纲,开展座谈交流,形成了较为丰富的调研成果。

一是做好充分准备。云南监管局在开展调研前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收集会计监督相关学术文献,分析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行业领域专家了解会计监督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在初步了解会计监督现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调研对象分别制作调查问卷和调研提纲,分层分类开展调研。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云南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按会计监督调研对象的不同类型,分门别类登记调研发现的问题,建立会计监督问题台账,分析各类主体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主动回应调研对象关心的问题,深挖问题成因,思考解决对策。

三是加强成果转化。云南监管局高度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如调研发现国有企业在开展大宗商品贸易时倾向于选择总额法确认收入。针对该情况,云南监管局在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时,重点关注国有企业审计项目中的收入确认情况,通过将调研成果应用于监督检查,提升了现场检查成效。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