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

总务处椭圆形木印

(二级文物

收藏于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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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提供: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这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总务处印章,二级文物,收藏于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印章呈椭圆形,其长径6.9厘米,短径4.2厘米,厚5.1厘米。木质,印面楷书,上半部阳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间内刻“总务处”,下半部阳刻“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左侧图案为五角星、右侧图案为镰刀锤头,沾有红色印泥,基本完整。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为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力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人民委员会,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行政机关。人民委员会下设九部一局,其中就有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在省、县、区三级苏维埃政府设工农检察部,城市设工农检察科。

工农检察部的组成人员,除部长、副部长、委员外,还配备指导员、控告局长、调查员、秘书以及管理突击队和工农通讯员的人员等。总务处是工农检察部的内设机构,负责工农检察部的综合管理工作。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闵钐 朱廷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