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称单身富二代,已婚男骗财骗色(主题)

8年间骗了多人上百万(副题)

通讯员 姜妮妮 孙浩然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严君臣

已婚男子沈某某,把自己伪装成拥有上海别墅、珠宝公司股份的单身富二代,与多名女性保持两性关系,骗钱又骗色。为了取得女方的信任,他甚至找人伪造了结婚证、离婚证、身份证等。8年间,他共骗得186万余元。5月20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海门法院审结沈某某重婚、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身份证件、诈骗案件。

2013年11月5日,沈某某与吴某某登记结婚。之后,沈某某谎称自己离异单身,追求李某某并约定于2017年5月20日登记结婚。明知自己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沈某某通过他人伪造结婚证,由李某某发在朋友圈。在与李某某交往的过程中,沈某某先后出示过一张身份证和一张离婚证。经查,前述两张证件均系沈某某找人伪造的。2018年2月21日,沈某某与李某某在李某某老家举办婚礼,后以夫妻名义对外生活。

2015年至2023年12月,沈某某通过虚构自己系上海市户籍、拥有上海别墅、父亲系红木经营商、本人拥有珠宝公司股份的方式,将自己包装成单身富二代,在已婚的状态下与多名女性保持两性关系,并编造投资工程、支付工程保证金等理由,先后骗取李某某的姐姐李某娟53万元、妹妹李某20.5万元、姑姑李某梅12.3万元以及邱某某等其他女性几十万元,上述款项共计186万余元。沈某某将这些钱款均用于购买彩票、归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挥霍等。经查,沈某某无业,父亲是工厂工人。

海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某某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有配偶而重婚,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公民身份证件,行为已分别构成诈骗罪、重婚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并发还给各被害人。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