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相爱时空气都是甜甜的,可是若不爱了,两人也要体面地说再见,不要沦为仇人,更不要因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终身的事情。
近日,衡阳石鼓区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因感情纠纷怒烧前任衣服引发大火的案件。
彭某某系某校在校大学生。2022年5月的一天,彭某某来到其前男友罗某租住的房子,因感情纠纷与罗某发生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彭某某心生不满,用罗某的卧室内床头柜上的打火机将衣柜里的裤子点燃,结果火势蔓延,引发柜内衣物及衣柜、木质床、床垫等物品燃烧。他人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赶至现场方将火扑灭。
石鼓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放火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彭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且彭某某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本案是因感情纠纷引发,综合考量彭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石鼓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彭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潇湘晨报综合石鼓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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