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营造“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交通安全浓厚氛围。5月21日,宝鸡交警借“月月都有122文明交通遍乡村”主题活动开展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之际,开展了形式多样、主题色彩突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旨在通过广泛传播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大力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共筑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高交大队在宝鸡西服务区开展“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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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陇县大队民警利用樱桃文化节采摘之际,为群众送上一份“平安大礼”,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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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大队走进田间地头,以“拉家常”的方式向群众讲解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随意转弯或掉头、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潜在危害,倡导群众坚决摒弃交通陋习,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宣传者、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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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眉县、千阳、太白大队深入辖区村镇,开展以“安全与守法同在 事故与违法相随”为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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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大队民警走进天柱商砼站开展“安全与守法同在 事故与违法相随”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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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大队民警走进平木镇物资交流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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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养蜂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积极营造平稳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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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期间,民警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导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传递文明交通理念。同时,民警结合群众出行特点,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及“拉家常”的方式,向群众面对面宣讲、以案释法,以事普法,讲解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的危害和后果,呼吁大家不要乘坐超员汽车、农用车,牢固树立“安全头盔就是救命头盔”、“安全带=生命带”的交通安全理念,携手共筑平安出行环境。

此次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众3万余人。此次活动开展进一步拉进了警民关系,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营造了平稳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