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河北频道

人民网石家庄5月21日电 (记者杨文娟)从5月21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河北PM2.5平均浓度38.6微克/立方米,比“十三五”末下降13.8%;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连续两年保持在全国168重点城市“后十”之外,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有力支撑了河北高质量发展向上突围。

“河北作为京津冀重点区域,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的现状没有根本转变,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成效还不稳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乐表示。

对此,河北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河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河北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出台河北的《实施方案》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赵乐说,一是全面承接国家方案,在前期深入研究、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河北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国家方案和明确了河北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国家方案在河北全面高效落实。二是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河北综合考虑“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功能定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等要求,明确了河北当前需加快推进的重点工作,更加体现河北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特点。三是系统安排重点工作,围绕确保完成到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实化重点工作。

据介绍,河北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所有设区市空气质量排名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之外;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围绕这一目标,“河北的重点任务主要是从治本攻坚和常态管控两大方向发力,共有7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赵乐说,在治本攻坚方面,河北将持续深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三大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实现源头减排,夯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在常态管控方面,将强化对重点区域、领域、时段的协同防治,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坚持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市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空气质量负总责,要求各地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全民共治。

“蓝天保卫战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既关乎民生福祉和经济绿色发展,也关乎河北营商环境和对外形象,更关乎京津冀区域生态安全。”赵乐表示,下一步,河北将认真落实好《实施方案》各项措施任务,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力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