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青海频道

人民网西宁5月21日电 (记者杨启红)记者从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近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西宁—海东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和《西宁—海东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市政设施专项规划》《西宁—海东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发展规划》坚持把推动西宁—海东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放到全国发展大局中和全省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六个方面突出问题,按照“五年强基见成效、十年提升上台阶、廿年融合大发展”三个阶段,明确了优化都市圈总体发展格局、促进都市圈国土空间高效利用、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同城同网、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特色产业共育共兴、实现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深化开放合作互利共赢、推动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率先发展、建立健全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等10方面的重点任务。

《专项规划》是《发展规划》的重要支撑,对西宁—海东都市圈市政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具体工作进行统筹布局,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市政设施专项规划围绕构建通畅便捷、均衡保障、绿色低碳、集约高效、智慧互联、韧性安全的高质量市政设施体系,重点从交通、供排水、能源、环卫、新基建、防灾减灾等市政设施进行了细化安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围绕构建多元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新体系,重点从构建生态屏障、水生态和大气环境保护、“无废”都市圈建设、绿色转型发展、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等进行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