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大全省桉树林改造美化森林景观的建议答复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60号建议的答复

闽林函〔2024〕113号

XXX代表:

关于加大全省桉树林改造美化森林景观的建议》(第17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桉树是我国经过系统引种的重要绿化用材树种,是我国南方速生丰产林的主要树种之一,为国家重大生态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木材战略安全以及林农增收做出了重大贡献。福建省引种的历史已逾百年,最初便是作为庭院观赏和行道树栽种,其树形、树干、树叶、花果等均具有独特观赏价值。桉树与杉木、木荷等其他树种人工林的经营管理存在共性,在科学培育措施下,能同时具有涵养水源、固碳释氧、净化环境和美化景观等生态功能,但若大面积连片种植纯林,相对于天然林而言,则显得森林结构单一、林相较为单调。

按树

近年来,为丰富森林结构层次和景观效果,我局启动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和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不断优化调整树种结构,提升造林绿化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进一步厚植我省生态优势,让美丽福建底色更绿更亮。

一、关于桉树林改造更新

我局先后出台多项政策,规范桉树采伐管理工作,保障桉树改造采伐限额。一是按照《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有关桉树采伐改造规定,对在商品林林地上合法营造的桉树林,经业主申请,主伐年龄可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确定;对重点生态区位桉树人工林按照一般商品林政策进行采伐改造,伐后引导按时营造乡土阔叶树种或混交林。同时,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采伐“减证便民”举措落实,对桉树等短轮伐期用材林皆伐作业试行按面积测算蓄积审批采伐,并加强伐中和伐后更新的监督检查。二是研究出台了进一步放宽公益林中桉树采伐改造政策,允许三级保护公益林中的桉树进行改造提升,对列入改造提升方案且所在编限单位采伐限额确实不足的,可以按规定申请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研究修订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桉树采伐利用政策,引导林业经营者及时开展采伐迹地更新,伐后优先采用乡土阔叶树营造混交林,确保森林质量提升。

二、关于沿溪、沿路、沿城地段营造高质量阔叶景观林

近年来,我局围绕美丽福建建设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制定并印发《全省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组织各地结合林木采伐、森林火灾等各类迹地迹地更新,以及森林病虫害除治、低产低效林改造等,从实际出发,大力推进干线两侧、江河两岸、城镇周边、沿海岸线等重点区域森林生态景观林建设,突出抓好通往景区景点道路两侧山体绿化美化彩化,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大力营造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彩色树种,努力打造妩媚多姿、美韵盎然的生态景观林。2023年全省完成重点区域林相改善6.98万亩。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森林林相为发力点和落脚点,坚持造林复绿与林相改造并举、绿化与美化并重,完成重点区域林相改善6万亩。

三、关于发展桉树林林下经济

近年来,我局大力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组织编制《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明确发展目标、重点区域和主要任务等,并将永泰县列为2022-2024年36个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之一。2022年以来,累计下达永泰县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79万元,支持永泰县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带动、种苗繁育和品牌建设等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林下经济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林农、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林下经济。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5月8日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