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委统一部署,自2024年5月20日起,烟台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龙口经济开发区(龙港街道)党工委及9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龙口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龙口经济开发区(龙港街道)39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联动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烟台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烟台市委统一部署,烟台市委第六巡察组自2024年5月20日起,对龙口经济开发区(龙港街道)党工委及9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

一、巡察对象

龙口经济开发区(龙港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龙口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甲刘村、大牟家村、沟东成家村、甲王村、北皂前村、河口成家村、新龙家苑社区、和美社区、新港路社区党组织及“两委”成员。

二、巡察内容

一是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二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四是巡视巡察等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烟台市委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网络邮箱、邮政信箱、巡察组信箱和“扫码举报”系统,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5日。

(一)举报电话

1815359099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网络邮箱

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jiwei.yantai.gov.cn)“巡察组信箱”。

(三)邮政信箱

莱山区桐林路5号烟台市委第六巡察组。

(四)巡察组信箱

龙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门;龙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门东侧10米处;各被巡察村村委、被巡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五)“扫码举报”系统

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操作直接反映问题和情况。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烟台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特此公告。

烟台市委第六巡察组

2024年5月20日

龙口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烟台市委统一部署,龙口市委第五巡察组自2024年5月20日起,对龙口经济开发区(龙港街道)39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联动巡察。

一、巡察对象

苗家村、阎家店村、马王村、马刘村、马张村、桥上村、北皂后村、兴隆庄村、海岱仲家村、河口于家村、孟家楼村、沟头村、官道丁家村、曹家村、河抱村、沙埠于家村、河南宋家村、圆璧张新村、土城子村、大湾前徐家村、大湾后徐家村、庙张村、河南孙家村、央格庄居、和平居、红光居、龙东社区、百电社区、龙海社区、振兴社区、梁家社区、环海社区、胜利社区、金海湾社区、北皂社区、海岸华府社区、花苑社区、河北嘉元社区、海岱社区党组织及“两委”成员。

二、巡察内容

一是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二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四是巡视巡察等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龙口市委第五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巡察组信箱和电子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5日。

(一)举报电话

1761602916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巡察组信箱

各被巡察村村委、被巡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三)电子信箱

lkswd3xcz@yt.shandong.cn

(四)“扫码举报”系统

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操作直接反映问题和情况。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龙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特此公告。

龙口市委第五巡察组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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