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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网 5月21日,金科股份发布了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4月22日,金科股份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分别收到重庆市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及(2024)渝05破申130号《民事裁定书》,重庆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

近日,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分别收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117号,及(2024)渝05破118号《决定书》,重庆五中院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管理人。

金科股份表示,如其及全资子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其及重庆金科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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