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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在所有制歧视、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的规定,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5月21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超就如何破除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问题回应南都记者,详解国办《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针对公平参与、营商环境等问题的一系列政策举措。

“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对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完善提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高度,国办新文件的用心与立意颇高。2022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出台,文件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而此番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完善,是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领域内细化和逐点攻破,释放的更是充分尊重和维护市场经济规律的强烈信号。

招投标无疑是市场配置资源的一种重要方式,经营主体通过招标投标进行供需对接、竞争择优,更能够实现各类市场要素的进一步优化配置。招投标制度的高质量运行,就是要彻底破除一切人分三六九等、企业有属性差异的错误认识,对所有企业都平等保护、公平对待,通过招投标以实力论英雄,让市场定胜负。而此番国办文件聚焦招投标领域的规范完善,提出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也指向了招标投标政策制定的源头,从根子上减少排斥、限制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于4月份就已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毫无疑问,围绕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在招投标领域的个案实践,将成为下一步招投标市场规范的一个核心抓手。通过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具体适用,从而发现案件线索,以个案办理倒逼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规则的建立和运行。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于市场角度看,固然要警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主体滥用其支配地位、挤压中小企业生存空间,影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也需要评估和清理招投标领域有违公平竞争、有碍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无论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

毋庸讳言,一些地方招标投标政策措施中仍然潜藏着这样那样的地方保护色彩,特别是所有制歧视内容,严重影响着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招投标竞争。甚至不夸张地说,外来企业在进入一地市场的初体验中,对“投标难、中标难”的真实观感可能正是对地方营商环境的印象分,或者说是决定企业去留的关键一票。

招投标规范与否,折射出地方权力运行的健康度,更暗喻着现代市场竞争规则真实的落地质量。不需要遮掩,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某些主政官员)在招标投标中存在倾斜本地企业、利益关联企业的情况,除了政策倾斜、明里示好,更有暗通款曲、私相授受,这无疑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不利于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从根本上摧毁市场主体对地方营商环境与法治环境的基本信赖。在引发舆论热议的各类安全事故中,经不起深挖的往往也正是某些资质可疑的中标方,却在特定区域频频拿下政府公共项目。某些拿项目拿到手软的企业,以劣币驱逐良币的方式,将特定地域的招投标异化成一场权力寻租、跑马圈地的狂欢。

招投标领域的规范治理,不仅涉及市场公平竞争、地方营商环境以及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关乎权力运行的健康状况。“强化多层次立体化监管,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协同监管”,正在全方位集结的协同监管力量,尤其需要合力破除招投标领域基于根深蒂固的所有制歧视而对不同企业性质进行的区别对待,以及在此过程中几乎无孔不入的权力寻租。市场公平竞争审查案件需要与包括纪检监察、检察监督实现信息共享,相关案件线索必须有深挖一层的协同治理意识,以形成高效的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