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许某给任某装修店面,完工后,经双方结算,由任某出具了七万元装修款的欠条一支,装修款至今未曾支付,于是许某将任某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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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人民法院接到受案申请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调解。经征得双方同意后,第一时间进行诉前调解。

受理案件后,人民调解员高全保梳理案件事实,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双方当事人,听取当事人陈述,耐心疏导,缓解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和心理压力。一方面,帮助任某分析利弊并认清责任,释明支付装修款是其应尽的义务,不应以其他理由推诿或延迟支付,以及判决执行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另一方面,又采取了“面对面”的调解方式,晓以法、明以理、动以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至此,该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本案中,人民调解员本着“自愿、合法、公正、保护合同当事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的原则,让纠纷双方充分表达意愿,提供相关证据,抓住纠纷焦点,深入沟通协商,并积极释明法律规定,从正反两方面为当事人双方进行案情解析,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中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