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交警)为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昌吉交警将不定期对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Part.1

超载超员

PART01

5月16日13时03分,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省道2030公里500米处,发现号牌为新N****8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随即上前拦停并将车辆引导至就近进行称重检测。经称重检测,该车核载31000千克,实载80250千克,超载158%。民警立即依法对该货车进行暂扣并责令驾驶员将超载部分货物在指定地点进行卸载,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2PART

5月16日12时52分,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省道S20线30公里500米处,发现号牌为新A****4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随即上前拦停并将车辆引导至就近进行称重检测。经称重检测,该车核载31000千克,实载79950千克,超载157%。民警立即依法对该货车进行暂扣并责令驾驶员将超载部分货物在指定地点进行卸载,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PART03

5月16日11时38分,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省道S20线30公里500米处发现号牌为新N4***8的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随即上前拦停并将车辆引导至就近进行称重检测。经称重检测,该车核载31000千克,实载78040千克,超载151%。民警立即依法对该货车进行暂扣并责令驾驶员将超载部分货物在指定地点进行卸载,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4PART

5月8日1时许,阜康市公安局准东街道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北外环(阜康市过境道路)文博路路口处,查获车牌号为新B****0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随即上前拦停并将车辆引导至就近进行称重检测。经称重检测,该车核载25000千克,实载57640千克,超载130.56%。民警立即依法对该货车进行暂扣并责令驾驶员将超载部分货物在指定地点进行卸载,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Part.2

超员、客货混装

PART01

5月5日7时57分许,阜康市公安局阜新街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阜新街与迎宾路路口处,查获新A****8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现象。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对该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求驾驶员将超员人员立即转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2PART

5月13日21时许,玛纳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城区高桥点位处,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新F7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室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3人,超员1人。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PART03

5月13日18时许,玛纳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城区高桥点位处,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新C85**的小型面包车客货混装违法行为。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新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进行罚款100元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Part.3

无证、疲劳驾驶

PART01

5月17日11时30分,准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省道S240线0公里+50米处时,对车牌号为新BE***0的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男子谎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随后经系统查询比对,民警发现驾驶员边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目前,边某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被准东交警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2PART

5月13日21时43许,阜康市公安局九运街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G216国道773公里100米处,对车牌号为新A****L的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事实。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PART03

5月17日14时许,玛纳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北五岔中队民警在小海子村,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新BH6***的小型轿车驾驶员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核查,该驾驶人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新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对其采取扣留机动车行政强制措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4PART

5月14日12时01分许,阜康市公安局上户沟乡派出所秩序中队在县道X132线0公里200米处,查获号牌为鲁P****7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疑似疲劳驾驶经核查该车驾驶员驾驶车辆长达4小时,未停车休息未达到20分钟,涉嫌疲劳驾驶机动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PART05

5月14日11时54分许,阜康市公安局上户沟乡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县道X132线0公里200米处,查获一辆号牌为鲁P****3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疑似疲劳驾驶。经核查该车驾驶员驾驶车辆长达4小时,未停车休息未达到20分钟,涉嫌疲劳驾驶机动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疲劳驾驶的危害

驾驶人疲劳时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预防疲劳驾驶的措施

1、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和良好的睡眠效果。

2、科学安排行车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注意行车途中的休息,连续行车不得超过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3、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行车中,保持驾驶室空气畅通,温度和湿度适宜,减少噪声干扰。

生命只有一次,

平安才能回家。

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