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20,证券简称:ST阳光)于2024年5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信息。监管工作函主要涉及公司的关联方应收款、为控股股东提供借款担保、支付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转让款、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海外生产项目和公司预付款项等六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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