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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曝光1起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1·

 无证驾驶+冒名顶替!东营交警曝光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丨五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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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冒名顶替!东营交警曝光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丨五大曝光

2024年03月23日22时许,在垦利区复兴路和谐医院往东,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现场勘查:鲁E310**号车与停驶的鲁E813**号车、鲁E719**号车发生碰撞。在现场民警询问时,发现后两车驾驶员未在现场,在事故现场的赵某某承认是鲁E310**车驾驶员。

后民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发现,在事故发生后,从鲁E310**车上下来的人员为男性,在证据面前赵某某承认自己是顶替付某某,对其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供认不讳;付某某承认在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2024年03月23日21时39分许 ,付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鲁E310**号小型轿车,沿复兴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复兴路021号灯杆处时,撞至停在此处的鲁E813**号车尾部,后鲁E813**号车与停在此处的鲁E719**号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付某某弃车逃逸被查获;赵某某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对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4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对付某某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赵某某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素材来源:垦利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