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群众来不了,那我们就主动到群众身边,第一时间为群众解决问题。”历时一周的三街镇巡回审判结束后,楚雄市人民法院洒鸡口法庭法官普中辉在返回法庭驻地的途中和同事说。

此次巡回中,被告何某的一起离婚纠纷让承办法官记忆犹新。何某夫妇由于婚前了解不深导致婚后感情逐渐出现裂痕。2018年,被告何某在外出打工过程中意外摔伤,落下残疾,行动不便。原告杨某以双方感情不和且已分居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何某离婚,被告认为因自己身患残疾,劳动力大幅减弱,离婚后独立生活有困难,如果要离婚,需要原告补偿自己10万元。

洒鸡口法庭受理案件后发现,从法律上看,这个案件并不复杂,却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如果机械裁判,必然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了解被告身有残疾无法出庭应诉后,法庭借助巡回审理的契机,将庭审搬到被告家的小院里,并邀请三街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以及被告所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到场调解这起离婚纠纷。

“离婚对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庭审刚开始,坐在轮椅上的何某情绪激动,细数遭遇变故后生活中的不易,原告杨某也不断诉说着这几年婚姻生活中的摩擦,两人互不相让,让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在对双方开展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当事双方矛盾争议较大、难以和好,便及时转变调解策略,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出发,希望原告理解被告残疾后生活或陷入困境,同时劝说被告,考虑原告实际经济收入情况,10万元要求过高,应适当降低补偿标准。该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以及被告所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对双方开展调解。

在多方合力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由原告补偿被告3万元。法官当场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并提醒原告尽快履行调解书中明确的义务。3天后,经与双方当事人确认,原告已经自动履行,该案得以妥善解决。

本报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徐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