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政策范围内

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

新增门诊慢特病病种11种

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再度降低

最新城乡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政策来了!

01

普通门诊报销待遇调整

1、提高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为60%

2、提高城镇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在职工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60%,退休职工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至70%

02

门诊慢特病待遇调整

1、新增二类门诊慢性病4种: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银屑病、颅内/外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运动神经元病;

新增三类门诊慢性病7种:皮肌炎、心律失常、慢性胰腺炎、阿尔茨海默症、血管性痴呆、心肌病、消化性溃疡。

扩大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异常3个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扩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2个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

2、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起付标准不再区分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待遇:

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400元,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统一调整为60%。参保居民单独患有一类门诊慢性病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二类门诊慢性病2500元;三类门诊慢性病800元。

同时申请有两种类型及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原2500元提高为3000元。门诊特殊病不设起付标准,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统一调整为80%。

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待遇:

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500元,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统一调整为85%。参保职工单独患有一类门诊慢性病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二类门诊慢性病5000元;三类门诊慢性病1500元。

同时申请有两种类型及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门诊特殊病京津冀无起线,跨省异地每年支付一次起付标准,按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执行,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按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

03

参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调整

起付线至65000元部分报销60%调整为起付线至50000元部分报销60%,65000元以上至115000元部分报销70%调整为50000元以上至115000元部分报销70%,115000元以上至165000元部分报销80%,165000元以上部分报销90%。

继续对困 难群众实施起付 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支付限额的倾斜政策。

医保待遇最新政策

你都了解了吗?

戳下图

来源 | 市医保局

编审 | 周莉 李晴宇

主编 | 张严文

监制 | 满建顺

辛集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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